這次水災來自於颱風其環流逗留於台灣時間過長
導致過大量雨水匯集溪流,超越河川負荷量
產生許多橋斷,土石流,潰堤的問題。
必須要先指出的是
以目前的防洪設計上來說,政府在事前防範可以說已盡到相關責任
但是在即時性的災害處理上,不夠明快,也欠缺統一指揮的機構及即時通報機制
才會出現災民被迫上媒體哭訴的狀況
因此接下來衍生的問題是-防洪設計是否足夠??即時通報機制是否能夠立刻建立?
必須要指出的是,防洪設計是要花錢的,
加高防洪設計規格必須相對付出極高的治水經費,在預算與人民生活安全之權衡下
勢必要做出取捨。筆者認為在因應可能發生劇烈氣候變遷的趨勢下
加高防洪設計規格即使有其預算限制與排擠問題
仍應盡速進行,在普遍加高防洪設計規格的目標下
工程經費將因學習效果產生遞減而平價化,同時也使民眾生命安全更有保障
因應未來趨勢,筆者認為這是非做不可的。
另外,我國即時通報機制目前仰賴119.110等消防報案專線
簡言之,國家災害處理直接委由消防機構進行第一線待命。
這顯然是一個事實造成的,我國沒有常備的防災機構及法源,在如此情況下,民眾只能依印象向萬能的消防專線求援,
但讓消防機構承擔災害下高密度的救災任務是否公平?是否允當?是否有所不足?
地方消防隊顯然可以作為第一線及輔助性的救援任務,
但整體性的擘劃機構卻付諸闕如,而政府財政顯然不允許增設大量員額的機構,
筆者認為其實可以透過常設防災通報專線或在災害發生期間增設119線路,並直接連線災害因應中心的方式來改善
如此能在不改變政府組織架構下達成民眾所需要的第一時間通知災情並獲得處理。
這應該是在考量政府財政與兼顧人民急迫需要的最佳折衷方案
時值颱風季節,我國又屬地震帶,建立暢通的災害通報機制刻不容緩,這次水災能否成為前車之鑑,後車之師?
端看政府能否及時做出因應措施了。